XXXXXX公司18MW光伏电站项目
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接入设备(接入路由器和交换机)技术规范
安徽华电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
目 录
一 通用部分 1
1 总则 1
1.1 一般规定 1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1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
1.4 标准和规范 1
1.5 需随设备提供的资料 2
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2
1.7 备品备件 2
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2
1.9 到货、验收 2
2 其他要求 3
3 试验 3
4 质保、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工程实施 4
4.1 质保 4
4.2 售后服务 4
4.3 保障体系 4
4.4 工程实施 4
二 接入路由器专用部分 5
1 标准技术参数表 5
2 项目需求部分 6
2.1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 6
2.2 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7
2.3 图纸资料提交单位 7
2.4 工程概况 7
2.5 使用条件 7
2.6 可选技术参数表 8
2.7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 8
2.8 培训及到货需求 8
2.9 招标人提出的其他资料 9
3. 投标人响应部分 9
3.1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9
3.2 产品部件列表 9
3.3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9
3.4 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9
3.5 用户使用情况证明或有关合同证明材料 10
3.6 设备原厂商办事处 10
3.7 设备原厂商备品备件库 10
3.8 本投标产品其他有关资料及说明 10
三 二层交换机专用部分 11
1 标准技术参数表 11
2 项目需求部分 12
2.1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 12
2.2 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2
2.3 图纸资料提交单位 12
2.4 工程概况 13
2.5 使用条件 13
2.6 可选技术参数表 13
2.7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 13
2.8 培训及到货需求 14
2.9 招标人提出的其他资料 14
3. 投标人响应部分 14
3.1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14
3.2 产品部件列表 14
3.3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15
3.4 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15
3.5 用户使用情况证明或有关合同证明材料 15
3.6 设备原厂商办事处 15
3.7 设备原厂商备品备件库 15
3.8 本投标产品其他有关资料及说明 15
一 通用部分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4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指标执行。
1.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表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0(投标人技术偏差表)中列出。
1.1.6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7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1.9 投标人的应答书必须清楚地指明和响应技术规范书中各章每一项要求的实际指标值,在响应建议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不能简单地回答“满足”或“符合”,并说明相应的计算方法或依据,如果没有明确实际指标值或假报指标值的将会严重影响评审结果。
1.1.10 投标文件以中文书写。投标人必须随技术投标文件提供具有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光盘文件两份。磁盘文件格式要求为:文字部分用兼容Word 2003中文版和WPS 2009版,表格部分用兼容Excel 2003中文版和WPS 2009版。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合格的资质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2.1 设备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产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3.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表2~表3)中所列的设备。
1.3.2 合同签订时,应确定卖方向买方提交生产进度计划的时限。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时限内向买方提交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
1.3.3 如生产进度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买方通报,以便买方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
1.4 标准和规范
1.4.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4.2 下表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凡经修订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招标文件。
卖方提供的设备和附件需要满足的主要标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4943-2001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GB17625.1-2003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
1.5 需随设备提供的资料
1.5.1 卖方应免费随设备提供给买方下述资料,包括设备及配套软件的安装手册、管理维护手册以及参数配置手册等以及配套软件的安装介质,上述手册为正规出版的中文版,同时提供相应电子版。
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6.1 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技术参数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如与招标人在表1中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0(投标人技术偏差表)中。
1.6.2 设备性能、特点、架构、技术发展路线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6.3 设备机架(柜)外型尺寸、重量、面板布置、进出线方式。
1.6.4 所需电源种类、功耗、电压、地线要求。
1.6.5 机房荷重、环境要求。
1.6.6 设备安装方式和抗震措施。
1.6.7 设备、线缆、端口等的实施维护标识办法。
1.7 备品备件
1.7.1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3。
1.7.2 投标人应推荐运行维护时可能使用的备品备件,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2中。
1.7.3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1.7.4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主设备实装用零部件。
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8.1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3。
1.8.2 投标人应推荐运行维护时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2中。
1.8.3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可靠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1.8.4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9 到货、验收
1.9.1 卖方负责将合同设备运送到买方指定的安装、调试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9.2 买方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全部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包括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等进行验收。
1.9.3 买卖双方对设备到货后共同配合进行开箱检查,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对等问题时,由卖方负责解决。买卖双方可签署合同设备的到货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4 在买方指定的地点和环境下,买卖双方进行合同设备的加电验收,设备需实现正常运行, 并达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和性能。买卖双方可签署合同设备的加电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5 设备到货验收及加电验收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合同要求时,买方有拒收的权利。
2 其他要求
2.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硬件设备必须是全新的,软件产品应是最新版的商用版本,提供的产品准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能够在中国境内和国家电网调度数据网中合法使用,且在性能及质量方面能提供可靠证明,并享有设备制造商承诺的质量保证。同时,投标人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承诺其所提供的设备或服务均为有合法权利的,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若因合同所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及因履行合同导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所引起的任何及/或全部责任均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2.2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提供保证所购设备得以正常连接和运行的全部部件、模块、软件及相关的连接设备、电缆、光缆等。如有缺漏,投标人免费提供。
2.3 投标人必须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次采购的有关材料。
2.4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在产产品。
2.5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准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产品。
2.6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要求使用特别接头、插座等,由投标人提供。另外,所投设备的用电保护超过一般线路保护,保护设备也由投标人提供。
2.7 招标人非常重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设备的生命周期,要求所推荐的设备在未来五年内不能停产或淘汰。采购的设备将要有效地使用相对较长的时间, 所以要求本招标文件所采购的设备(硬件和软件)能够容易升级和扩充。
2.8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基于国际标准或工业标准,成熟、互联性强、易扩充。
2.9 投标人提供设备的配套软件系统及相关硬件有最佳的匹配和应用运行能力。
2.10 投标人提供设备的配套软件系统及相关服务如果有使用时限和使用租金的问题,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如无明确说明,视为无使用时限和使用租金的问题。
2.11 在招标人购买整机之日起,投标人对其所有部件保证10年供应。投标人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或者合同执行后,无论其所提供合同设备停产、转产与否,投标人保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内随时接受招标人购买合同设备备件和扩容的订单,并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向招标人及时提供,同时提供10年内的技术支持和产品维修服务。
2.12投标人承诺在本次采购中提供的网络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终身有效,并承担连带责任。
2.13 投标人应满足标书全系列产品要求。
3 试验
3.1 投标人按招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其设备的性能和配置进行测试检查,并做出测试方案和测试报告。
3.2 设备测试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合同要求时,买方有拒收的权利。
4 质保、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工程实施
4.1 质保
4.1.1 *合同设备(含配套软件)质保期为36个月,质保期从项目单位终验合格之日起算。
4.1.2 在质保期内,质保服务为设备生产原厂商的保修服务,包括提供免费的生产原厂商软件升级包和免费的设备生产原厂商保修备件。
4.1.3 质保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损坏,卖方必须保证在4小时内将备品备件送至更换现场满足买方使用。
4.1.4 卖方承诺在设备交付时提供针对交付设备的设备生产原厂商三年质保函。
4.1.5 如同一批次设备中,设备部件或模块存在明显共性缺陷或故障时,投标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免费更换全部相关部件或模块。该部件或模块在更换并正常运行后应重新计算质保期
4.1.6 质保期的终止不能视为卖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解除,当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损坏时,卖方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
4.1.7 在质保期内,更换后的故障存储介质由买方拥有,不得带离买方现场。
4.2 售后服务
4.2.1 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至少十年的技术支持。
4.2.2 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7*24小时专人技术支持;
2)重大系统故障的现场诊断分析与现场故障排除。2小时到达现场,4小时解决问题。
4.3 保障体系
4.3.1 设备原厂商在国家电网公司各网省公司涉及地理区域范围内(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湖北、江西、四川、重庆、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具有办事机构,并提供相应的通信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同时,提供上述办事机构具体的售后技术人员名单及其项目实施经验等资历;填写格式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4。
4.3.2 设备原厂商在国家电网公司各网省公司涉及地理区域范围内(同上)具有合同设备的备品备件库,并提供相应的通信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填写格式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5。
4.4 工程实施
4.4.1 卖方提供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相关督导服务,提供网络实施方案及项目实施的技术支持。
4.4.2 签约后的15天内,卖方应负责完成工厂验收方案,并提供合同设备厂验所需的现场环境,同时做好工厂验收前期工作。买方、卖方共同签署合同设备的工厂验收证明书,双方各执一份。
4.4.3 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参加项目设计联络会。
二 接入路由器专用部分
1 标准技术参数表
投标人应认真逐项填写技术参数表(见表1)中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人要求值。如有差异,请填写表10: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表1 技术参数表
序号 | 项目 | 招标人要求值 | 投标人保证值 | |
1 | 整机性能和功能 | 系统架构 | 体系结构描述 | |
整机包转发能力 | ≥400Kpps | |||
机架、功耗、电源 | 交、直流,标出功耗 | |||
2 | 接口 | 可支持接口类型 | 10/100/1000BaseT、E1、异步串口 | |
端口绑定 | 提供绑定接口情况 | |||
3 | 配置要求 | 基本配置 | 机箱,配置冗余交流电源 | |
业务板配置 | (4路) 板卡配置应满足冗余的要求,无单故障点 | |||
4 | 协议 | 网络协议 | OSPF、BGP v4、BGP4 Extension、RIP v2、IS-IS等常用协议;IP、ATM、Frame Relay、PPP | |
路由表容量(可变长子网) | 提供具体的路由和转发表容量,以及各路由协议的表容量 | |||
路由协议-组播 | PIM-SM/DM、IGMP、MBGP、MSDP、MPLS VPN组播 | |||
5 | IPv6 | IPv6 | 全面支持IPv4和IPv6双协议栈;支持IPv4向IPv6的基本过渡技术:支持IPv6静态路由,支持BGP4+、RIPng、OSPFv3、IS-ISv6等动态路由协议;支持ICMPv6、UDPv6、TCPv6、IPv6等 | |
6 | QoS | 服务质量 | 流量分类、流量监管、流量整形、拥塞管理、拥塞避免等 | |
业务分类和标识策略,请分别报出QoS队列数量 | ||||
7 | MPLS | MPLS | LDP,MP-BGP ,MPLS QoS | |
支持的标签数(总量、公网、私网) | ||||
MPLS VPN | 三层VPN(RFC2547),BGP MPLS VPN | |||
能够实现分布式MPLS VPN处理,每块线卡必须能够本地化处理MPLS VPN业务 | ||||
支持MPLS VPN跨域互联OptionA、B、C三种方式 | ||||
支持的VRF 数量、私网路由数量(总量和单个VRF) | ||||
流量工程 | MPLS/TE | |||
8 | 安全可靠性 | 网络安全 | RADIUS、CHAP验证、PAP验证、LOGIN验证、包过滤、访问控制列表、NAT、IPSec、IKE、URPF、SSHV2,提供具体NAT Session | |
ACL最大配置数,提供每个的规则数和在线速条件下最大的规则数 | ||||
可靠性 | 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 | |||
电源告警监视、电压监视和环境温度监视 | ||||
BFD功能支持情况 | ||||
网流分析 | 缺省提供网流分析功能,无需额外配置硬件 | |||
支持1:1的采样比 | ||||
提供网流原始数据基本统计功能 | ||||
9 | 管理 | 网络管理 | SNMPV3、兼容SNMP V1、SNMP V2、RMON II、Syslog、命令行分级保护、MIB | |
支持被第三方网管管理 | ||||
Console/Telnet/SSH等方式管理(全部符合或列出符合部分) | ||||
是否支持基于端口、数据链路层信息以及IP五元组等条件,对包数、字节数等信息进行统计的功能 | ||||
MPLS管理 | 是否支持相关的MPLS LSP和TE隧道管理功能 | |||
是否支持MPLS VPN及QOS管理功能 | ||||
是否支持MPLS OAM和Ethernet OAM功能 | ||||
10 | 兼容性 | 兼容性 | 与其他网络设备厂商的网络设备兼容,并提供兼容性列表 |
注 打“*”的项目,如不能满足要求,将被视为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项目需求部分
2.1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
注 打“*”的项目,如不能满足要求,将被视为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项目需求部分
2.1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
序号 | 项目单位要求 | 投标人响应 |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型式、规格 | 数量 | |
1 | 接入路由器 | 2套 | ||
2 | 2端口非通道化E1接口模块 上一篇文章 : 发电机同期装置技术规范书 下一篇文章 : 10kV环网柜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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